高山要当“赖昌星第二”曾18次前往加拿大“踩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05:09 东方今报

  目前,高山案的进展在中、加两国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加政府有权将高山遣返回中国。

  潜逃前先后“踩点”18次

  加拿大《环球邮报》本月初报道“高山名列中国政府要求遣返的名单”一事后,高山被人发现正在温哥华火车站等待搭乘前往渥太华的火车。不料,高山突然改变主意,决定回温哥华北部的家。加当局怀疑高山是在报纸上看到了关于他的新闻后,准备潜逃,立即将其拘捕。

  加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高山一家于2004年申请移民加拿大,主申请人是高山的妻子李雪。由于李雪拥有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儿童心理学硕士学位,所以她在申请技术移民时,在学历项上获得了高分。2004年中期,李雪与其女儿顺利登陆加拿大,高山当年10月入境加拿大后又匆匆回国,并于当年12月30日再次来加。在其担任银行负责人期间,他曾18次赴加为此后的潜逃“踩点”。

  今年1月,我国正式要求加当局驱逐高山。

  赃款未现不过马脚已露

  高山一家在加的生活来源是李雪在当地一家儿童中心3万多加元的年收入,高山无工作。邻居们说,高山很沉默,经常在社区的英文班补习语言。

  事实上,加拿大皇家骑警已对高山进行了一年多的监视。虽然加当局并没有找到高山涉嫌卷走的6亿多元人民币的下落,但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负责高山案的主审裁判官马克·泰斯勒指出,高家在加拿大的银行仅有1.1万加元的存款,但在北温哥华居住的房子的价格却超过了54万加元,在欠着银行30万加元贷款的情况下,高家又在当地购置了一套价值33万加元的公寓。

  移民专家指出,即使被判无法永久在加居留,当事人也可通过复杂的申诉、复核程序“赖”在加拿大,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早已被驳回,但他仍然可以对有关决定提出层层上诉,将案子拖上许多年,估计高山也将以类似手段在加拿大“赖”上五六年。

  两项原因均可驱逐高山

  加拿大司法部门称,高山案被加方定性为“遣返案件”,原因是他在申请获得在加永久居留权时隐瞒了一些情况。

  根据该国法律,申请人在永久居留权的申请表上必须填写过去5年里的所有工作履历,高山在申请表上恰好“漏填”了作为其此前主要工作经历的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负责人的职务,只填了其在汽车公司和木材公司的两项兼职。

  加拿大移民专家认为,这种“漏填”和“填写不实”一样,都可以被加移民当局认作“刻意隐瞒、误导移民官”而取消其永久居留资格。即使高山没有“刻意隐瞒”,加方在查实高山确有犯罪事实后,也可将其驱逐出境。Z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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