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力推使用再生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07:34 扬子晚报

  记者昨日又从南京市市政部门了解到,“十一五”期间该市将在仙林污水处理厂和城东污水厂配备污水再生利用设备,城市污水利用率将达到25%-30%。

  据介绍,目前南京现有的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内部已经试水小规模的污水再生利用。在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有一套日供水2400吨的再生水回用系统,利用二级处理后排放的水,为本厂区的消防、绿化和污泥脱水机提供冲洗用水。

  投资3.3亿元建设的仙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前期拆迁工作,根据规划开建后,将铺设超过60公里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管道。一旦污水处理厂建成,它就可以每天进行5万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仙林地区将成为南京首个集中再生水回用的新城区。经过滤、消毒后的再生水除了不能用于饮用、刷碗、淘米等方面外,其他领域都可以使用,比如植被灌溉、道路洒水、厕所冲洗等等。同时,城东污水处理厂也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预留了土地,到2010年将投资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成为南京最大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南京水资源并不是十分紧张,所以市民节水意识不是特别强,而在水资源较为紧张的北方地区,再生水的使用在城市用水中唱“主角”。据市政部门介绍,除了污水处理厂功能的扩大,小区配套建设也有了一个思路,即在规划建设新的生活小区时,在设计阶段就把再生水利用、小区内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厕所处理等因素考虑进去,使得每个新建小区从一开始就规划设计成节水型小区。

  同时,相关部门也正在计划拟订再生水价格,“肯定比自来水便宜,一旦价格敲定,具备生产、供应再生水能力的单位,可以向社会销售。” 相关人士说,配合再生水使用只要铺设相应管道,其他无需大投入,也能通过购买方式使用再生水,从而降低自来水使用支出。届时,城市用水会形成“一水多用、重复利用”的模式。

  实习生 宋慧贤 本报记者 杨娟

  链接 外地强制使用再生水有先例

  按照石家庄市市政府规定,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及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须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具备再生水回用条件的工业企业和洗车、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等行业强制使用再生水。

  厦门市强制使用再生水的行业包括了洗车、道路浇洒、建筑施工用水、大型公建空调循环水等一些用水水质要求较低的行业。

  2005年,《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对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都进行了统一规划,规定工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和洗车等高耗水行业必须强制使用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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