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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民主法治进程上的十个足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12:1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邹声文、田雨、张宗堂)刚刚过去的2006年,一个个坚实的足印,深深地刻写在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道路上—— 物权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数亿选民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体认民主、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征求到近20万条意见、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开通门户网站…… 透过这些足印可以看到,在中国,民主法治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法治的力量日益增强。 七审物权法草案彰显社会主义立法民主 2006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表决决定将物权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标志着中国物权立法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中国物权立法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自2002年12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了七次审议,不断刷新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纪录;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同样创造了全国人大立法方面的纪录。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向社会全文公布草案征求意见,并认真吸纳各界意见。 专家学者对此评价说,中国物权立法的过程,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过程,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写照。 监督法获通过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有法可依 “通过!”2006年8月27日15时02分,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监督法。 这部法律明确了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职能,并就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作出规定。同时,对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形式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包括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 前后历经20年,监督法终于出台,使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步入法治化轨道。 全民参与劳动合同立法近20万件立法建议创造纪录 2006年12月11日晚7时,人民大会堂云南厅的一幕让在场的许多新闻记者感触不已: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就如何完善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条款进行热烈争论,偶尔吃一口放在旁边的一碗面条。 实际上,为了充分吸取近20万件有关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立法建议,他们不得不加班加点。连人民大会堂的服务人员都表示,这样的场面确实少见。 2006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共收到各地群众对这部法律草案的意见191849件。这一数字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纪录。 劳动合同立法关系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积极回应普通百姓的关切,对原草案进行大幅度的修改,正是为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法院行使防止发生冤错案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将所有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这是我国20多年来对最严厉的刑罚——死刑所采取的最重大改革,是尊重保障人权、防止冤错案的关键一步。 法学专家徐显明从四个方面评价了收回死刑核准权的重要意义:“它维护了法制的统一性,解决了人民法院组织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不一致的地方;维护了程序的正义性,体现了在司法程序上维护人权的要求,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维护了刑法执行标准上的统一性,避免了死刑标准上的宽严不一;凸显了现阶段我国不废除死刑、但慎用死刑和逐步减少死刑的刑罚改革方向。”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序开展9亿选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 2006年11月4日10时,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里社区多功能厅,小区200多位选民代表正在认真听取4位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的自我介绍。一些外国驻华大使馆的官员全程见证了中国基层民主的这种重要表现形式,并给予了肯定。 实际上,本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陆续展开。其中,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有6亿多。解决人户分离问题、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利、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许多地方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种种措施,确保广大群众民主权利得以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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