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将加强社会领域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1:56 江南时报

  北京2月27日电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出台的2007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今年要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确保实现立法目标。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近日出台。根据这一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一批现行法律,制定社会保险法、循环经济法等一批新法律。

  工作要点提出,要根据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抓紧制定和修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实现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

  工作要点还提出,要继续做好

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工作,认真落实2007年立法计划,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法律后评估的准备工作和下一届五年立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督促制定配套法规。

  工作要点提出要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将法律草案书面征求意见的同时,通过专题调研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审议和修改质量。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对法律草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不同看法,要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需要调研的深入调研,需要协商的耐心协商,需要论证的充分论证,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基层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各方面基本取得共识、条件成熟后再提请表决,使制定的法律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禁得住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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