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姆懵懂怀孕八个月方才知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4:00 深圳特区报

  小保姆懵懂怀孕八个月方才知晓

  这位广西籍保姆欲为将出生的孩子寻找领养家庭。律师认为小保姆在无法找到孩子生父情况下,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单方将所生育的孩子送交他人领养

  本报记者石义胜实习生陈景文/图

  报料人:吴女士

  报料内容:保姆怀孕需要帮助

  报料奖:200元

  “我们家政公司有个小保姆被人‘迷奸’怀孕了,胎儿快8个月时才被发现,可现在找不到那个人,小保姆希望为孩子找个家庭领养,希望贵报能够帮帮她!”26日凌晨1点,读者吴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电话求助。

  怀孕8个月都不知情

  经过多方开导,吴女士所说的那名小保姆同意公开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23岁的保姆小罗。小罗身材微胖,腹部较为明显地凸起,见到记者到来,就开始不停地哭泣。

  小罗说,今年1月份,她在莲花二村一雇主家做保姆,干了一个多月,快过年时,女雇主突然说要结清工资,不敢再雇用她了。小罗感到很奇怪,自己平时没出什么错,雇主一家对她也很好,希望雇主不要解雇她。但雇主没有解释原因,坚决把她送回了家政公司。回到公司后,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她,雇主认为她怀孕了,所以才把她送回来。小罗当时不敢相信,在同事的陪同下到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医生证实,她确实有8个月的身孕了。

  小罗感觉天一下子塌下来了,终日在家政公司内以泪洗面,起先任凭同事如何劝说,都不愿意透露事情的来龙去脉。直至前两天,经过几个姐妹的轮番开导,她才肯开口讲话。

  轻信陌生人引发悲剧

  小罗说,她是广西人,父亲很早就过世了,妈妈改嫁后,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不好。2006年4月份,她来到广州一家手套厂打工,由于性格比较内向,平时不喜欢与人打交道,总是一个人默默地干自己的事情,和同事关系处理得并不好,内心非常苦闷。去年5月份,小罗突然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虽然对方表示打错了,但两人还是在电话中聊了起来。陌生男子自称叫“吴建”,和小罗一样非常孤独,想找个人倾诉一下自己的情感。小罗觉得“吴建”和自己一样在外面打工不容易,很多委屈都找不到人诉说,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就答应和“吴建”做朋友。通过电话,两人交往了两个月,小罗觉得“吴建”是个很特别很优秀的人,对她特别关心、体贴,以为自己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

  2006年7月份,在深圳打工的“吴建”要过生日,小罗决定和他见上一面,看看这个一直在电话中鼓励、关爱她的男子到底长啥样。小罗乘坐长途汽车从广州赶到了深圳,“吴建”居住的出租屋虽然很小,但是很整齐、干净,屋里有很多未完成的画作,桌上还有很多书籍。小罗觉得“吴建”不但很会关心体贴人,而且很有上进心,而自己没有什么文化,“吴建”对她却是那么好,她感到很开心。两人一起吃过晚饭后,开始聊了起来,小罗很快觉得头晕晕的,起初以为是近日操劳过度的缘故,便躺在“吴建”的床上休息。很快,“吴建”也爬上床,开始解小罗的衣服。小罗说,当时她隐隐感觉对方要对她施暴,她很想反抗,可是怎么也使不上劲。次日醒来时,小罗发现自己内裤上有一丝血迹,她确信自己被“吴建”“迷奸”了。“吴建”告诉她,他会好好照顾她的,小罗虽然很生气,但她并没有报警。吃过早饭后,小罗只身离开深圳回到了广州。

  据小罗介绍,她从深圳回到广州后,因为家里有事就回了趟广西老家,期间还和“吴建”保持联系,回到广州后,小罗就打电话给“吴建”,一直没人接听,短信联系时,对方回复说他是“吴建”的朋友,“吴建”现在不在深圳,已经去北京学画画了。小罗觉得不大对劲,就辞去了广州的工作,来到深圳找“吴建”,但是,她已经忘记了“吴建”所住出租屋的具体地址。“吴建”没有找到,小罗又没钱维持生活,她决定找份工作先安顿下来,并通过招聘广告找到了福田区福民路一家家政公司上班,工作1个多月后,雇主发现她体形不大正常,怀疑她不是有病就是怀孕,就把她送回了家政公司。

  打电话给本报热线求助

  得知怀孕8个月后,小罗更加沉默寡言了,公司本来就没有一个相熟的同事,何况这种事又不方便公开讲,于是一个劲地哭泣。几个同事耐心地开导了几天,她这才讲出事情的原委。小罗说,举目无亲的她现在感觉特别的无助,与几个同事合计了半宿,最后还是觉得求助报社可能会解决问题,于是深更半夜地拨打本报热线电话,没想到还真有人接电话。

  小罗说,她没钱生孩子,也没办法工作,同事建议她找个合适的人家,先跟人签订个协议,孩子生下后,把孩子交给别人领养,待身体复元后再打工。她想想也觉得只有这条路可以试一试。

  律师认为男方应付抚养费用

  小罗该如何维权、在找不到胎儿生父的情况下,她生下孩子单方面能够将孩子交由别人领养吗?记者采访了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甘勇明律师。

  甘勇明认为,如果小罗陈述的被“吴建”“迷奸”的经过属实,其“迷奸”行为属于违背妇女意志,与之发生性行为,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吴建”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奸罪。小罗目前仍可以依法追究“吴建”的刑事责任。同时,虽然小罗系被“吴建”“迷奸”导致怀孕,但孩子出生以后,“吴建”作为孩子的父亲,对孩子仍负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吴建”不能主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小罗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吴建”主张抚养费用。此外,我国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因此,如果小罗无法找到“吴建”,在有领养人的情况下,小罗是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单方将所生育的孩子送交他人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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