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将推首长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8:2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27日讯 (记者 姚芃)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今天在全国工商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部署廉政工作时向全系统提出,要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特点,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等重要权力的行使,加强制约和监督,同时提出了一系列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的新举措。

  周伯华指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一些反腐倡廉的制度措施落实得还不够到位;少数单位和干部中还存在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以及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问题,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公正才能明察秋毫,廉洁才有执法权威。只有坚持廉洁从政,才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当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成为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据部署,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总局将抓紧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纪执法情况回访制度,研究提出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督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今年将以行政复议案件为重点,对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一次检查。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在深化政务公开方面,今年要在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一是行政执法公开,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的依据、程序、标准、特别是结果公开;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方便人民群众的查询和利用;三是局务公开。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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