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路影响车速须降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粤拟出台首部商品价格服务监管地方法规,现正公开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张薇)有线电视、电信设施因灾害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提供服务,须降低收费;公路因维护影响车速交通也须降价……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已起草全国首部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的地方法规———《广东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新起草的《条例》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行为、价格调控、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比如对被检查单位不提供检查资料且逾期不改的将最高罚5万元等。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害消费者、经营者合法价格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新闻媒体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须建立重大价格收费政策新闻发布制度。

  对于收费公路、有线电视、电信服务因自然灾害、设施维护、经营不善等造成服务水平下降时,《条例》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通过临时降低服务价格水平或者实施价格优惠等措施,保证质价相符。

  《条例》规定,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实行价格听证目录管理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服务价格,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时应当履行价格听证程序。

  对于价格违法行为,《条例》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除依法处以最高20万元罚款外,对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该意见稿已在省物价局官方网站(www.gdpi.gov.cn)上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时间至4月1日止,市民可上网详看。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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