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为十七大营造良好氛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16:47 中国新闻网

  记者: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途径有哪些?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纲要》中明确指出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途径、完善保障机制和各项措施,确保《纲要》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途径有:

  一是学校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二是利用地方课程,采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三是通过游戏、模拟、活动、体验等主题教学活动和丰富校园文化等方式来开展安全教育;四是学校通过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以及与家庭和社会共同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教育。根据《纲要》的有关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部门和学校可以结合本地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积极主动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动。

  各地还要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建立健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是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学段的课程方案,确保完成本纲要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并要安排必要的时间,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

  二是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开发网络资源、图文资料等在内的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大力提倡学校使用公用图书经费统一购买相关教育材料,并作为学校公共图书的一部分,供全体学生循环借阅使用,促进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不得增加学生负担。

  三是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公共安全教育列入全体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水平。

  四是要加强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积极开展地区层面的课题研究,推进学校层面的校本研究。

  五是要重视和加强教学评价与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科学的公共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列入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评价的重点应注重学生安全意识的建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以及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必要的资源配置、实施情况以及实际效果。学校要把教师实施安全教育情况纳入教师评价。

  记者:教育部对各地贯彻落实《纲要》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一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对《纲要》的认识。《纲要》出台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提高大家对《纲要》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通过宣传,使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而深入地理解纲要中有关安全教育的规定,并按照《纲要》的要求在实践中有效地落实学生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还要面向家长和社会,通过宣传使家长和社会各界认识到学生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支持和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从而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安全教育、齐抓共管学生安全教育的新局面。

  二是各省尽快出台落实《纲要》的实施细则。《纲要》是由我部根据我国安全教育工作的整体情况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各个地方的现实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有很大差别,学生学习、生活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也有很大差别,所以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也会有一些差别。为此,各省要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地方的现实情况,尽快出台落实《纲要》的实施细则。这样,既可以保证政策从中央到地方的连贯性,也可以体现地方情况和特色,使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是加强校长、教师培训,提高安全教育的能力建设。学生的安全教育需要学校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也就是说,学校全体教职工都要具备学生安全教育能力。应该说,校长和教师的安全教育能力是决定《纲要》能否贯彻落实好的主要因素,也决定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的效果。所以,切实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落实《纲要》的重要方工作。应该在校长教师的常规培训中增加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并明确规定培训课时、培训要求,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教育能力。

  今年,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努力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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