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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举报偷盗自行车最高可奖励5000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2:00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 沈宫轩 记者 朱俊骏)自行车被盗民怨很大!江苏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建设厅、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昨天下午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治理自行车问题专项行动。要求从今天起至7月底,各部门各司其职把盗窃自行车案件高发势头压下去,把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据了解,去年江苏全省破获盗窃自行车案件2.1万起,查获收缴被盗自行车2.4万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万名,铲除了一大批黑车市场和收销赃车窝点。 会议强调,对本人知道是被盗自行车而销售、购买的,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而没有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一律视为“明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决定,对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数额从100元至5000元不等。群众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登录省公安厅网站(www.jsga.gov.cn)主页,进入“江苏省违法犯罪举报信箱”,或者拨打举报电话(025-83526403)直接向省公安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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