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平传记抄袭案”昨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3:39 北京晨报

  原告律师:二审将提出新的物证、书证和人证

  晨报讯(记者赵阳)今年2月15日,揭秘慈善家李春平生平的畅销书《忏悔无门》引起的抄袭官司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刘云萍告王春元剽窃自己成果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该事件昨天再起波澜,原告刘云萍提起上诉,要求被告赔偿105万元经济与精神损失。她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材料,对一审判决书指出5条“严重错误”,她同时表示,“对二审结果,我已经做好了各种准备。”

  刘云萍的二审辩护律师任自力告诉记者,提起上诉的诉状已于昨天上午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呈交法院,“我充满信心,二审一定会赢。”但刘云萍显然对二审结果并不那么乐观,她表示,已对结果做好了各种准备。“如果没有庭外因素,我想一定能赢。‘庭外因素’是我一审时刚学的词。”她笑着说。

  刘云萍反复向记者强调,《忏悔无门》的作者王春元提供的手稿是伪造的,“手稿里有758处改动,其中444处是相同改动,就是把‘盘子’改成‘盘子’,这我都是一个一个查的。”她还表示,手稿非常干净,超出常理,“这就是他(王春元)后来抄的。”刘云萍称,一审时曾要求法院对手稿进行写作时间的鉴定,但未被采纳。辩护律师任自力向记者表示,二审时将提出新的物证、书证和人证,但他并未透露具体情况。

  记者昨天联系了当事的另一方王春元,他表示不愿多谈此事。

  新闻回放

  今年2月15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刘云萍诉《忏悔无门》作者王春元以及该书出版方长江文艺出版社著作权纠纷一案一审公开判决,驳回刘云萍的诉讼请求,该案15539元的诉讼费与5520元的财产保全费由刘云萍负担。

  去年8月,刘云萍一纸诉状将《忏悔无门》的作者王春元告上法庭,称王春元违反了他们此前曾口头承诺的共同署名、利益均分的协议,《忏悔无门》只署了王春元的名字。刘云萍认为,《忏悔无门》一书整体剽窃了她的创作内容,剽窃字数多达22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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