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要求公务员须接受公共管理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6:16 山西新闻网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郝原良)从现在起到2008年年底,太原市将对所有公务员进行以公共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培训,培训成绩将作为公务员定级、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主要依据。这是记者今日从太原市人事局获悉的。

  在培训中,除年满45岁和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公务员外,其他公务员将分别学习公务员通用能力、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国情省情7门课程,以掌握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知识,提高执法能力。

  公务员参加培训的内容将登记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本人定级、任职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或参加培训考核考试不合格者将在省城范围内进行通报,年度考核只写评语而暂不定等次,待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再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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