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五年新增2182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9:22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王娜 实习记者 张彪

  2月27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通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的进展情况,这也将是以后春节后第一次发布会的主题。

  这项在中国教育史上有着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在2006年率先在西部地区推行,并在2007年开始向中东部地区全面推进,预计五年内完成。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这项政策将惠及1.5亿学生和52.5万所学校。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问题,也就解决了“教育系统内最大的民生问题”。

  确保经费少不了

财政部的配合,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透露,在未来五年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用于这项改革的新增经费累计将达到2182亿元。

  “两免一补”中央地方共同负担

  “前两年重点推行,后三年重点巩固。”早在2005年12月份,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便对于这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部署从2006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全面落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除了对农村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外,还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及对贫困复读生补助生活费。这被广泛称为“两免一补”政策。王旭明强调,享受城市最低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同步享受该政策。

  有评论指出,这项改革意味着我国实行了20年的“地方负责、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体制将逐步向“中央、地方政府共同负担,省级政府统筹落实”模式转变。

  在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按照8∶2的比例分摊;而在中部地区,中央与地方按照6∶4的比例分摊;东部地区除了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外,中央根据东部各省的财力情况而确定分摊比例。

  另外,在中西部地区,贫困孩子免费教科书的资金由中央财政提供;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地方财政负担。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表示,在五年改革期内,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财政,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占57%,地方财政占43%。2006年各级财政为改革共安排了361亿资金。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解释说,“两免一补”并不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全部内容。事实上还包括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的长效机制,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等三项举措。

  以往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大部分靠学生缴纳的学杂费。有些省财政安排了一定的公用经费补助,但是数额很少,有些地区甚至是零拨款。赵路说,“改革方案中这块资金也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分摊比例跟免除学杂费相同。”

  中东部求进重在落实

  这套机制成败的关键在于落实。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介绍说,2006年已经在西部地区免除所有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的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安排了教育经费。2007年的工作重点就是把政策向中东部地区全面推广。

  从2008年起,教育部要求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该省颁布的基本要求,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的覆盖范围。

  2009年中央将出台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一些省市如果省里制定的基准定额低于国家标准,中央和地方一起建立共担机制。

  赵路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说,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基准定额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教师工资经费,二是公用经费,三是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四是贫困孩子的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的生活补助经费。公用经费只是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的一部分。

  “基准定额制定出来后,也不完全是全国大平均,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样。基本定额是起算标准,和最后执行的标准不可能一分钱、一块钱不差。”赵路表示。

  到2010年公用经费基本定额全部执行到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就初步建立起来了。

  为了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情况发生,教育部正逐步完善保障机制的监督机制。首先,要求中央明确分担比例后,地方要明确省、市、县的分摊比例,以正规文件下发,同时要求承担项目的经费必须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其次,从中央到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在各个环节上管好、用好这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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