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苏贞昌等被指卷入台“公务机要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9:3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3月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岛内法院在查核“公务机要费”案相关发票中发现,吕秀莲、苏贞昌等人在使用陈水扁拨给的“公务机要费”时,也持用“显然是私人花费”的发票核销。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岛内法院在发票中发现,有吕秀莲购买衣服及酱菜的发票,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邱义仁看病和买书的发票,苏贞昌买家具和书等物品的发票。这些核销行为可能与陈水扁夫妇一样,涉及伪造文书及诈取财物的贪污罪。

  至于2005年以后接任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的游锡堃、陈唐山是否也有使用“公务机要费”,以及有无以不实发票核销情况,因台北地方法院核对发票的进度只进行到2004年度,因此尚不得而知。

  由于吕秀莲及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没有“特别费”,陈水扁按惯例从“公务机要费”中,每个月以“特支费”的会计科目,固定拨给吕秀莲十五万元(新台币,下同)、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二万五千元。

  据报道,“公务机要费”分为不需单据的“机密费”及需要单据报销的“非机密费”,陈水扁是从“非机密费”中拨款给吕秀莲等使用。

  报道说,吕秀莲报销“公务机要费”的发票,包括到大卖场买菜,甚至三十元的酱菜、菜心罐头,以及购买衣服、电话充值卡等。

  邱义仁报销的发票中,内容多是到台大

医院景福门诊看病的挂号费及部分自负额费用,还有到诚品书店买书的发票;而苏贞昌的发票则包括到大卖场买家具、柜子及书店买书。(郭强)

“公务机要费”案始末
陈水扁被疑用“国务机要费”名义洗钱
  据台湾媒体报道,“审计部”查核“国务机要费”,发现有新台币2400多万的费用没有核销单据,新台币1200万费用没说明用途。[详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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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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