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古籍保护方案并统筹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1:4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 (记者白瀛 周玮)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是由中央政府首次发布并统筹实施的古籍保护方案。

  这一意见说,由于诸多原因,当前我国古籍保护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现存古籍底数不清,古籍老化、破损严重;古籍修复手段落后,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尤其是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和整理人员极度缺乏,面临失传的危险;大量珍贵古籍流失海外。因此,加强古籍保护刻不容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古籍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古籍保护工作。”意见说。

  意见说,从2007年开始,用3到5年时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

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古籍数字资源库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制度;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加快推进古籍修复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强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

  意见要求,建立由文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新闻出版总署、宗教局、文物局等部门组成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强古籍保护人才培养;加大古籍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古籍保护的宣传。

  据文化部新闻发言人介绍,古籍是指编纂、写印于1912年前的书籍。古籍保护一般分为原本保护和再生保护两个方面:前者主要是对古籍原本进行妥善保存和修复;后者是对古籍进行影印或整理,对古籍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转移保存和再揭示,通过开展出版、缩微和数字化等工作,使古籍化身千百,永久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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