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一星期跳水救起轻生女 宁波警方为他申报见义勇为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09:58 青年时报

  一个正月初四才刑满释放的年轻人,一个星期后,在冰冷的河水中救起一个轻生的女子。昨天,宁波市月湖派出所为这位三年前犯抢劫罪的29岁男子刘某申报了见义勇为奖。

   男子救上跳河女

  前天晚上7点左右,天下着雨,刘某经过月湖公园的共青桥。突然,站在桥边的一个女子纵身跳入了水中。

  刘某一看,非常着急,没有手机的他赶紧跑到公用电话处报警。等他再折回时,看到落水的女子已经折腾得快要坚持不住了,便把外衣一脱,纵身跳入冰冷的水中,将女子拉住拖上了岸。

  这时,民警赶到了现场。警车把这名女子送去医院,幸好救得及时没有大碍。

  原来,这名轻生女子是山西来宁波打工的,30多岁,当晚刚和老公大吵了一架。

  丢失全部积蓄370元

  令民警意外和感动的是,他们查询发现,救人者刘某一星期前刚刑满释放。三年前,刘某在宁波犯了抢劫罪,被判刑三年。

  细心的民警看到,刘某一到派出所,得知女子没有大碍时,显得十分高兴,但过了一会就沉默了。民警询问后才弄清楚,原来刘某在救人脱外衣时,口袋里放着的370元钱给弄丢了。

  民警进一步了解得知,刘某在宁波举目无亲,出来后还没找到工作,生活很窘迫。

   有前科工作难找

  刘某在服刑的三年里,很懊悔自己的年少无知。“三年来,我一直感到愧对社会,想找机会回报。”这三年时间,他没有跟家人联系,“三年前说是出来打工,结果干坏事犯了罪,现在也无脸回家。”

  刘某在监狱里的针织厂做了三年纺织工,学了一手织布技术。他决心出来后找份同样的工作,好好生活,重新做人。

  今年2月21日,也就是正月初四,他带着四五百元的积蓄获释。他在宁波先找了家十元一天的旅馆住下来,但一星期内跑了很多中介都没能找到工作。有一家公司一开始要他的,可是过了两天又来电话回绝了。“估计是查到了我曾经的犯罪记录。”他说。

   警方为他申报见义勇为奖

  “只要真的悔过自新,社会一定会接纳你的!”民警安慰刘某,考虑到他身上没钱,就暂时让他在派出所住下来,方便他找工作。

  民警表示,不管他曾经有什么污点,按照规定他有资格申报见义勇为奖。现在,他们正在做这件事。

  刘某得知这个消息,又意外又感激,握着民警的手说,当时他只想救人,没想到警方给他这么高的评价。“我得到了一次重生的机会,我明白好人一定有好报!”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通讯员 陈俊杰 李靖 时报驻宁波记者 章绍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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