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台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具体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15: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日电 中共中央去年年初发出《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大会新闻发言人吴建民今天对媒体表示,总的来看,这一中央文件实施一年来,落实情况比较好。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的具体办法。但他指出,在完善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等方面,还有不少工作要做。今年,全国政协将组织力量认真研究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

  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于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吴建民回答媒体提问时指出,这一文件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全国政协专门发出了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开展了对各地学习贯彻文件情况的工作检查。据了解,北京、山东、黑龙江、湖北等省市以党委的名义,召开了全省(市)政协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的具体办法。

  具体办法可以概括成四个方面:一是把政治协商纳入了决策程序。许多地方党委把在政协协商纳入协商总体的规划之中,认真组织实施。譬如,海南省委规定,在年初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政治协商的计划,对在政协协商的议题、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完善了民主监督的机制。譬如,山西等省党政部门建立了民主监督交办事项责任制度,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建议,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限期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办理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三是健全了参政议政的各项制度。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普遍建立了对口联系制度,相互通报情况,联合开展调研活动,有的地方规定,党政负责人签批的政协建议案、调研报告、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承办单位应将办理情况在1个月内作出答复。涉及重大决策的应在3个月内正式答复。

  四是各级政协工作积极创新,推出了不少新举措。比如有的地方在组织专题协商会的时候,专门邀请市民代表和农民工代表参加,与政协委员一道参加讨论,当面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效果很好。群众反映政协离我们近了。(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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