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希望存在有监管的路边摊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1:0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殿学) 昨日,本报对北京一些路边摊点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报道。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表达了对路边摊点的看法。大多数人表示,如果能给予摊贩们有效的监管,北京不妨开禁路边摊点,“应该对摊贩们宽容些。”

  “北京不妨效仿上海”

  家住CBD区域的胡先生说:“举一件事情为例,有一次当我骑自行车至西直门的时候,车胎突然破了,我推车一直走到西单才找到一个补胎的,中间这么长的路一个修车的也见不着。”胡先生说,这件事说明路边摊点必不可少。

  胡先生表示,现在下岗的人很多,外地来京的流动人口也很多,应当给这些人生存的机会。我认为上海的做法很好,北京也不妨试一下。

  另外,北京的许多地名就来源于路边摊点,像米市大街、花市,带‘市’的地方很多。路边摊点曾经造就了北京的历史,现在也没有必要一律封杀。”胡先生说。

  “有摊贩就得有监管”

  家住牛街的另一位胡先生表示,路边摊点不宜开放。我国人口众多,部分国民素质不是很高,如开放路边摊点将会影响街道卫生、道路畅通,还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因为对路边摊点无法进行税务征收,标准也难以制定。“居民实际上并不特别需要摊贩,走几百米就是超市。”

  胡先生明确表示,如果确实要开禁路边摊点,政府一定得有监管的措施。环卫、安全等措施一定得跟上去,不然摊贩不一定会给居民生活带来方便。

  提到上海的做法,胡先生说,如果让居民决定,一定得让常住居民、也就是房主决定,而不能由租房子的流动人口决定,因为流动人口不一定会对当地社会负长期的责任。“我们是希望小区能够升值的,如果开放路边摊点能够解决北京的就业问题,我完全支持,但我发现社区里的摊贩都是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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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主:一同行被打击后去偷车

  本报讯(记者 王殿学)路边摊点摊主朱先生致电本报说,很多流动人口在北京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如果连摊位都摆不了,他们很有可能会走上违法的道路。

  朱先生表示,自己就是一个流动摊贩,在北京卖了两年矿泉水,每月可以挣1000元左右。但去年至少五次被城管没收,没办法只好不干了,目前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一个月只能挣几百元钱,而且老板随时可能炒掉自己。

  “和我一起卖矿泉水的两个朋友,无法做生意后,我亲眼看见他们被警察带走,原因是他们偷了自行车,虽然偷的量不大,几天后就放了出来,但近半年我都没见过他们了,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我想可能还在偷车。”朱先生说,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对他们这些农村人宽容一些?在农村种地、出来谋生都不容易,如果在家里生活得好,谁会到城市里摆摊呢?

  “我们摆摊,毕竟也是靠自己的劳动生存,总比那些去偷、去抢的人好得多吧!允许摆摊可以解决不少人的生存问题,如果政府制定规则管理我们,我们也完全接受,我们也想为别人提供服务,然后获得报酬。”朱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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