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3月30日全市公安局长开门接访问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2:23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崔平通讯员杨巨生)为全面清理解决群众信访事项,化解矛盾,3月2日,沈阳市公安局决定开展领导开门接访工作。

  开门接访领导: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局长、副局长。

  开门接访时间:3月1日至3月30日(其中,3月3日、4日和10日、11日双休日不休息)。

  开门接访地点: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信访接待室。

  开门接访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市局局长接待对分、县(市)局等办理单位已作出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不服,提出复查请求的上访人;分、县(市)局局长接待属本单位管辖的所有上访人。

  警方承诺,热情接待每一位上访人,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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