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考办紧急通知,高考报名不得赶“差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4:30 深圳商报

  深圳特困生免费考大学

  市招考办紧急通知,高考报名不得赶“差生”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为体现政府及教育部门对特困生的关怀,保证我市特困家庭中读高三的子女都能参加高考,有关部门决定:2007年应届高中(含职高)毕业生中的特困生参加高考,可免交考试费。

  据了解,凡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条件的高中(含职高)应届毕业生,现正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或现正领取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皆列为特困考生,可免交2007年高考考试费,直接办理报考手续。在缴交高考考试费时,特困考生向毕业学校出具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并交复印件,经毕业学校审核登记后,免交考试费。学校将收齐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复印件,连同《特困考生免交考试费登记表》,于高考报名结束7天内送市招考办备案。据悉,近年来,我市已有250多名此类特困生考上了大学。

  【又讯】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工作将于3月6日全面开始。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昨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我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任何学校不得以学习成绩优劣作为高考报名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在本校报名。同时,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考生材料及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骗取考生考试资格。不得把重读生、高二学生假冒应届毕业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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