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1号提案建议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01:36 城市晚报

  “通过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份由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的提案,被本次全国政协会议提案组定为第1号提案。

  提案从经济适用房的公平目标与市场效率、普通商品房的限地价与限房价两对矛盾出发详细阐述了实施政府建房的必要性,并具体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界定政府建房的目标群体,明确受惠对象。政府建房的受惠目标应当锁定在低收入家庭,首先满足贫困家庭居住的基本需要。二是区别对待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的建造、销售和管理由发展商承担,价格由市场调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由政府负责规划、建造和管理。房屋建成后,政府根据需要决定出售或租赁、房价或租金水平、受惠对象,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目标。三是利用市场机制建造公共住房。四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成立专门的、以发展公共住宅为职能的机构。

  (据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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