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广州在规定时间地点对摊贩开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04:15 南方新闻网

  近期,上海、重庆等地开始对马路摊贩“开禁”,不再一律封杀。这个城市管理政策上的“松动”信号,在北京引起了“两会”代表们的热议。长期对“走鬼”问题头痛不已的广州,是否也会走上“开禁”之路?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关则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对马路摊贩“开禁”的可行性很大,可以考虑在规定时间、地段内让“走鬼”规则地流动。另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李力则建议地税可适当减轻他们的负担。

  “在一定范围、时间、地段,让市民摆马路摊贩,这不失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办法,还在一定程度上给群众带来方便。”关则文认为,广州对马路摊贩“开禁”的可行性很大。“也许刚开始的时候工作量会大一些,但可以先试点看看。若真走上正轨,就能切实管得住,到时需要的管理人力就少了。”

  虽然对马路摊贩“开禁”得到代表的肯定,但关则文和李力都一致认为,应该划出相对固定的区域,甚至对摆摊的时间都做出相应的规定。

  李力担心,让“走鬼”入市会否成为政府一厢情愿的做法?她认为,马路摊贩相对固定后,还是应该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必须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最好面向一定的人群,比如下岗工人、低保人群等。”

  关则文考虑得更加周全:“应该明确摊档的交易范围,出于方便群众生活的考虑,马路摆摊的交易范围最好明确限制在群众生活用品方面,比如卖针线、水果等。”他认为,这些小商小贩利润都比较低,而摆摊的人本来就是困难人群,所以可以考虑对他们免税。“不过,基本的管理费多少也要收一点。”

  “哪些地段可以重点管理?走鬼都是些什么人?”如果要对马路摊贩“开禁”,关则文建议广州先要对固定摆摊点进行摸查、规划。

  “北京路、友谊商店门口、省市政府门口,这些地方当然不能搞马路摊贩。”他建议,马路摊贩的固定点,最好选在居民密集地,比如一些闲置的空地。“这样,让马路摊贩实现规则的流动,成为有管理、有规范的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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