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家庭琐事杀害妻子后抛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08:49 每日新报

  新报讯 (记者宫伟通讯员霍立涛 张燕) 原本是相濡以沫的夫妻,就因一点家庭琐事,丈夫竟在看球未果返回家中的路上将妻子杀害抛尸污水河中,作案后,丈夫竟对被害人亲属和同事谎称妻子失踪,并先后两次到派出所报假案,后被警方抓捕归案。日前,这起恶性杀人案的凶手被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王兵,男,35岁,汉族,大专文化,本市人,某商贸有限公司经理。王兵1989年11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2年4月12日刑满释放。被告人王兵与被害人刘莎莎是相濡以沫的夫妻。2006年7月12日16时许,被告人王兵驾驶夏利汽车与妻子刘莎莎到塘沽区泰达体育场看足球比赛未果,随即驱车返回。当车行至东丽区津汉公路与小快速路交口东侧附近时,王兵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王兵已经丧失了理智,他的头脑里闪出杀死妻子的恶念,便趁妻子不备,在私家车内将被害人掐死。作案后的王兵将妻子衣服脱光,抛尸于津汉公路东丽区某村附近的污水河内,将妻子的部分衣物丢弃于靠近外环线的污水河内后逃离现场。作案后,王兵向被害人刘莎莎的亲属及同事谎称刘失踪,佯装十分焦急的样子四处寻找,并先后两次到南开区嘉陵道派出所、河东区大王庄派出所报人口失踪。案发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将贼喊捉贼的被告人王兵查获归案。经法医鉴定:不排除被害人窒息死亡。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王兵为琐事杀害结发妻子并抛尸,其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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