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称广东假冒军车每年逃费逾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09:17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全国人大代表林文昨天气愤地告诉记者:我省近年来伪造、变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问题十分严重,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进行违法犯罪相当突出,严重损害了部队的形象,更造成了有关方面的经济损失。据高速公路公司方面估计,每年光路费损失就超过1亿元。

  疯狂超载超限致大量恶性交通事故

  林文告诉记者,近年来,我省假冒部队号牌车辆进行违法犯罪的情况比较突出,假冒部队号牌车辆涉及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以广州市为例,2005年以来,该市共发生涉及假冒部队号牌车辆的刑事案件89宗,在涉案类型中,抢劫有55宗,抢夺13宗,盗窃19宗。

  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一般有几种,一种是故意碰撞制造

交通事故进行抢劫。据广州市交警部门统计,假冒军牌车近年来共发生交通事故297宗,造成58人死亡。

  据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方面称,涉嫌假冒营运军车冲卡、逃费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也严重损害了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据介绍,几乎所有的涉嫌假冒营运军车都

超载超限,并因其悬挂的假冒车牌,一般情况下交警和路政执法人员不能对其查处,往往比一般车辆更加疯狂地超载超限,对高速公路路面造成了毁灭性的损坏,由此也造成了大量恶性交通事故。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方面称,根据估算,2006年全省仅高速公路涉嫌假冒营运军车的逃费额就超过1亿元。

  公安机关加入查处假冒军车

  林文称,

机动车牌证工作包括制作、发放、防伪打假。武装部队机动车牌证工作全部由部队负责显然不切合实际,如果能由公安机关加入,对假冒军车进行查处,将能更进一步加大查处办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0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在编机动车牌证、在编机动车检验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员考核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有关部门负责”。林文建议,在此规定基础上,明确规定地方执法机关查处伪造、变造、使用伪造、变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职权,增加“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的,由公安机关查处”的规定。此外,部队还要向地方执法机关提供鉴别真假号牌的技术样本。

  针对林文的建议,有关人士认为,军车车牌作为军队的装备,其真伪的认定权限应当在军队军交运输部门或军车监理部门,如果仅凭主观判断认定真假,由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势必会影响正常的军车运行秩序。因此,针对假军车泛滥的现象,还是要军地合作,搞联合查处行动。

  南方日报 记者 戎明昌 徐林 谢思佳 严丽君 刘中元

  省高速公路公司提三大建议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方面建议,可采取几种方式,既保障军车顺利通行,又可制约假军车逃费的问题。

  一是给予真正的军车安装不停车电子标签,使军车从专门车道不停车通过。二是由军队自行制作难以仿制的军车标志或标识,由收费员识别后免费放行。三是建议向通行于高速公路的军车发放通行卡(券),以解决管理上的困难。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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