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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任启兴:从四方面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10: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宋常青 黄会清) 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仍是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和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任启兴建议:要从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任启兴委员说,当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还有差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时有发生,工伤事故不断发生,由此引起的诉讼不断。任启兴说,农民工权益难以得到更好地保护,主要是目前劳动保障部门等对于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以及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仍未满足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需要。 任启兴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劳动合同纠纷,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责令其进行赔偿。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要尽快出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办法细则。用人单位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提交用工名单。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各行业特点制定不同格式的劳动用工合同范本,供用人单位使用,并监督用人单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交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要对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进行规定。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支付和补发。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条件及职业病防治措施。对于从事矿山建筑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农民工上岗前必须依法检查培训,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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