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外资企业实行不同所得税率已不适应形势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12:35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4日讯 前方报道组报道:今天上午11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回答记者的提问。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记者提问:这次人大要通过企业所得税法,这个法律一经通过的话,将带来中国和外国企业公平竞争的可能和基础,但会不会影响外国企业到中国投资?

  姜恩柱回答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对内资、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率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促进国民经济更加健康、协调地发展。所以有必要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统一。

  姜恩柱说,按照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是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充分吸收内外资企业的意见,并且做了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制定的。我们相信,总体上不会对外资企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他们到中国来投资的积极性。这是因为:首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并没有全部取消税收优惠,而只是将优惠原则从过去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

  第二,为缓解新的税法出台对外资企业税负可能有所增加的影响,在本法通过实施后的一定时期内,中国还将对老的外资企业实行过渡性安排,采取必要的措施,充分考虑它们的利益。第三,税收优惠不是外商考虑是否来投资的唯一因素,社会稳定局面、经济发展速度、对外开放程度、综合投资环境、市场容量以及劳动力成本等诸多因素都是他们在投资决策时考虑的重要条件。

  总之,中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并没有改变。中国对外开放领域会不断扩大,市场容量也在不断扩大。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公平、规范和透明的税收法制环境,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中国吸引外商投资的环境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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