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清理不重视民生的试行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20:4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周芙蓉 吴晶晶)“2000年之前国家制定的大量暂行、试行规范性文件,往往存在重权力而轻义务、重管制而轻服务、重效能而轻民生的现象,应予清理。”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承东说。

  袁承东举例说,《国务院转发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关于重新修订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国发[1979]178号),现在仍然执行“死亡者,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由铁路部门酌情给予80至150元火葬费或埋葬费;还可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100至150元”的规定。

  “这一规定显然已经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应及时给予清理或完善。”袁承东说。

  据袁承东统计,1955年到2007年2月,国务院部委颁布的“暂行”规范性文件共4900余件;1956年到今年2月,国务院部委颁布的“试行”规范性文件共3360余件。

  袁承东认为,大量暂行、试行规范性文件的存在,不利于国家法治建设,不利于构建

和谐社会,建议全国人大予以专门清理,可以存在则完善,不必存在的则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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