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喜珍代表: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21:56 人民网

  初次见到邵喜珍代表就能感受到她的热情、开朗,在她的身上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让人对她肃然起敬。邵喜珍代表是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校长,在28年教育工作中,一直与12岁至18岁的孩子们打交道。谈起今年两会她最关心的问题,邵老师十分热心地把她的建议拿给我看,她说,现在许多老师反映中学生难于管理,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去管。她认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中,惩戒教育也是必要的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加健康地成长。

  教师们“谈罚色变”,一味保护下的孩子们心灵变得不堪一击

  邵喜珍代表说,素质教育中如何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现在我们普遍提倡赏识、尊重、以人为本的教育,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现在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单纯的表扬、奖励、赏识,造成了一部分学生自私,缺乏爱心和诚信,个性脆弱,心理承受力弱,受挫能力差。特别是有些孩子沾染上了坏习惯,面对老师的多次教育仍执迷不悟。而学校又没有相应的惩戒办法,处理起问题来也是缺乏硬性措施。面对如何解决在教育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如何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特别是在正面教育苍白无力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科学适度的惩戒教育,实质上就是对学生错误的迁就和纵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一规定在实践中被人们误解为:“不能惩戒”,于是在实施中出现了“禁罚”矫枉过正的后果。

  现在在学校教育活动中,罚学生在操场上跑几圈叫“体罚”,批评学生几句叫“心罚”。在某些家长的大做文章和学生的无理取闹中,一线教师们变得缩手缩脚,“谈罚色变”,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力度、责任心也慢慢就会下降。如果惩戒教育退出教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学校对学生畸形保护。那么长此下去,我们的下一代就会变成被宠坏了的一代。学生们慢慢变得经不起打击与挫折,甚至老师的几句批评就会导致个别学生的抑郁、自残、堕落乃至杀人的悲剧。

  应建立科学适度的惩戒制度 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假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无论在亚洲还是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都是有惩戒教育的,形成一定的制度。如几年前,韩国通过了《教育处罚法》,对学生的处罚非常明确,如女生打小腿5下,男生打小腿10下等,规定十分详细而且明确。老师对应该受到处罚的学生也很认真地执行惩戒。惩戒教育在世界上的一些国家是通行的,他们的法律不仅允许惩戒,而且详细规定了惩戒的标准和尺度。如何让学生的错误得到惩戒,师生都是有数的,谁都不得越界,这就是法制的好处,对老师和学生来说都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措施。

  而目前我国中小学学校教育在这一方面是有缺失的。我们也应该制定出与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相配套的《中小学生惩戒教育规范》等相类似的法规性文件,建立科学适度的惩戒制度,明确出学校、教师具有哪些惩戒权利,学生犯什么样的错误应该受到什么程度的惩戒,从而建立起赏识教育为主,惩戒教育为辅的教育体系,为学校教育制定出底线,完善学校教育的手段,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学校和广大教师科学育人提供依据和保障。

人民网
记者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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