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拍完"新娘"不见了 大龄男青年要警惕被骗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09:4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代晴 齐雪芳)因为着急成家,迁安市杨各庄乡的马先生在与女方相识仅3天的情况下,就给了对方2万4千元的彩礼。十几天后,马先生带着女友去拍婚纱照,没想到刚拍完照片“新娘”就不见了。马先生和家人连续寻找数日,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只好报了警。

  据马先生介绍,他今年28岁,今年1月24日,经媒人介绍他认识了20岁的毛某。“我和家人都比较满意。”马先生说,两人开始正式交往。

  1月26日,一直陪在毛某身边的姨姐提出要回四川老家,希望马先生能把彩礼钱给了,好带给毛某的父母。“为了早点把婚事定下来,最后凑了2万4千元,当天下午就给了对方的姨姐。”马先生说,收到礼钱以后,27日下午毛某就住到了他家。毛某住进来的这段时间,做事非常勤快,深得马先生家人的喜欢。2月7日中午,两人来到影楼拍摄婚纱照。下午5点左右,毛某说要出去买点东西,拿着马先生的手机就出了门。一去再也没回来,手机也打不通。

  马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没过多久他又接到了天津一位男青年的电话。原来对方前不久也通过毛某的姨姐认识了一个四川籍女孩。在付过2万1千元的彩礼后,那个女孩也不见了踪影。马先生这才确定自己遭遇了骗婚,立即在迁安市扣庄乡派出所报了警。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现在不法分子利用农村大龄男青年着急成家的心理实施骗婚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这些不法分子流动性较大,并多以伪造的身份出现,所以破案会有难度。这位民警表示,其实这些骗子的手段并不高明,但是由于许多大龄青年成家心切,过于轻信对方,以至出现人财两空的局面。“希望大家多提高警惕,比如马先生在对方相识3天就要彩礼,如果他当初有所警觉,这样的损失就可避免。”

  唐山市秉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莉娟说,因为马先生没有和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双方的关系并不受法律承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马先生起诉对方,对方理应将彩礼钱如数返还。而现在,马先生遭遇骗婚,找不到女方,就应及时去公安部门报案,寻找破案线索,以追回个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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