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贤亮:一定级别公务员家庭财产及收入应定期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10:4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黄会清 吴晶)全国政协委员张贤亮建议:一定级别公务员家庭财产及收入应定期申报,这样不仅对腐败有约束力,还能带动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普通公民主动申报并纳税。

  张贤亮指出,公务员廉洁自律必须有制度保证。通观世界法治较为成熟的国家,都有公务员必须申报家庭财产及收入(包括接受的礼品)以及严格审计公务报销的规定。执行这种规定的力度是这个国家奉行民主政治的尺度。“我国公务员无需申报家庭财产和收入,是一个很大的法律缺口。中国官员的不当获利在法律上就要比其他国家的官员宽松,这会纵容贪赃枉法风气盛行。”他说。张贤亮还强调,自2007年开始,国家规定凡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必须主动申报并交纳所得税。要求这部分民众主动申报年收入并纳税,为什么有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就可以不必申报家庭财产状况及年收入呢?如今,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民众要大大多于县处级以上的公务员,晋升到县处级的公务员完全没有理由以个人隐私权为借口拒绝申报或瞒报。相反,只有晋升到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主动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和年收入,才能带动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普通公民主动申报并纳税。不然,公民主动申报纳税的制度就不能让人信服,很难在全社会贯彻落实。为此,张贤亮建议,应该把“有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必须申报家庭财产及年收入”的规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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