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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恩柱:物权法草案不符合宪法规定的看法不全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13:06 CCTV《第一时间》
昨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姜恩柱介绍了会议议程, 并就本次会议将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问,现在网络上有评论认为,宪法关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与关于“公民的合法的私 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不一样,前者有“神圣”,后者没有。他们据此认为,物权法草案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 等保护,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姜恩柱认为,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姜恩柱:物权法草案涉及到 各种利益关系,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这样那样的意见是正常的情况。但你提到的有人认为物权法草案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意见, 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 姜恩柱表示,草案中有多项规定,都充分体现了宪法关于加强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保护的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他同时表示,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对百姓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姜恩柱:物权法草案通过规定私 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激发他们创造财富的活力, 促进社会和谐。这里我举几个例子,例如,物权法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解除了人民群众对其住宅 在期满后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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