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开四星级酒店的危害与猫儿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13:14 民主与法制时报

  四川省大竹县,一名16岁少女死亡并引发群体性事件后,事发地莱仕德酒店(四星级)进入了纪委的视线。原来, 四星级酒店的实际经营者竟是大竹县西区派出所所长徐达祥。而且,从开业到关门,该酒店一直未办理相关证件。(2月26 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王继学

  通常,人民警察和经营着四星级大酒店的老板是很难画上等号的。原因有二:一是作为公务员的警察,按我国现行的 工薪收入,靠自身合法积累,无论如何无法跻身老板大款的行列;二是公安部早就明确规定,民警不得以任何形式涉足娱乐场 所的经营。然而,现在这两点在徐达祥身上实现了近乎于“完美”的结合——他不仅以派出所所长之身,从容经营娱乐场所多 年,还投资经营“莱仕德”,当上了四星级大酒店的后台老板。而且,大酒店在当地政府部门推动下,“未发育完全时就开始 起跑”,未办理相关证件就开始营业了。

  令人不解的是,莱仕德酒店能够在宾馆、酒店林立的小城大竹快速站稳脚跟,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竟然成了一股不可 忽视的推力。在2006年10月,达州市首届旅游发展大会期间,莱仕德酒店曾得到过一次令全县酒店业主们垂涎的绝好机 会:成为承接“主要接待任务”的两家酒店之一。我们有理由相信,倘若不是因一名16岁少女死亡并引发群体性事件,把“ 莱仕德”烧成了个空壳,“莱仕德”仍然会以吃喝玩乐俱全的一条龙服务和上档次的硬件设置,吸引不少商贾富豪。而且,一 些地方官员也仍然“乐意在这里进出”。

  一个警察,为何能违规经营娱乐场所多年?一个工薪阶层,何来经济实力投资经营四星级酒店?作为特种行业管理的 四星级酒店,因何未办理相关证件就隆重对外营业?当地政府部门“超常规”推动莱仕德酒店发展的目的是什么?是为当地政 府、百姓群众利益最大化还是为了“警察老板”的利益最大化?

  事实上,徐达祥与众多落马的贪官一样,在自身腐败和堕落的过程中,也折射出权力监督者的沉沦和迷失。徐达祥的 职务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个派出所所长,他个人的能耐再大、野心再大、私欲再膨胀,如果监督到位,从他违规经营娱乐场所起 ,就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他是不能、也不敢继续腐败下去的。令人遗憾的是,在大竹县,在徐达祥面前,不但法律、党纪 、政纪等形式多样的约束机制全然无效,而且众多的监督机构也形同虚设。

  法国著名作家、政治家托克维尔在总结美国的民情时说过,美国的民情之一就是对官员的不信任,因为他们最接近权 力,也更有可能是无赖,如果不用一项权力去监督制约他们,他们有可能把整个国家抱回家。我们透过“警察老板”徐达祥的 生意经可以看到,徐达祥权力虽然没有达到可以把“整个国家抱回家”的程度,却暴露了为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不惜损害国家 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贪婪本质。

  消除“警察老板”要有治本之策

  □李克杰

  警察与四星级酒店老板联系起来,人们有理由质疑官官相护、权力寻租,特别是抱怨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 监督管理不力,未能及时发现派出所长违法经商以及酒店违规经营的问题,以至于官商一体,滥用权力,纵容违法犯罪,最终 酿成大祸。

  然而,笔者却认为,在“一个警察和他的四星级酒店”背后还有更为重要的问题值得高度关注和认真思考,那就是, 如何防止更多“警察老板”或“官员老板”的出现。实事求是讲,类似由“警察老板”或“官员老板”造成的群体事件和重大 违法事件,在近几年来时有发生。官商一体或官商勾结的结果往往是违法违规经营、进行不正当竞争,甚至欺行霸市、容留其 他违法犯罪行为,以赚取暴利。一发生这样的事件,我们习惯性地将责任推向监管部门,似乎成为一种思维定式。客观地讲, 这样的质疑是治标不治本的,因为“官员老板”频现的根本问题——权力并没有得到有效约束。

  在笔者看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合法透明地运行,才是消除“警察老板”、“官员老板”的釜底抽薪 之策。比如,建立官员财产申报、收入公开制度,官员财产一曝光、收入一透明,其各种非法经营和非法收入就无从隐匿,官 商一体和官商勾结就会大为收敛,“警察老板”和“官员老板”也就会大为减少。而现在的制度下,所有官员和掌握公权力的 公职人员的财产收入情况都在“暗箱”之中,财产有多少,收入从哪里来,构成情况如何,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都是无从知晓 。

贪污受贿、非法经营与合法收入无从区别,甚至更多的情况下还通过合法途径将“黑钱”洗“白”。因此,一些官员大肆贪 污受贿、以权谋私,违法犯罪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才被发现、被揭露。

  其实,缺乏官员财产申报这一决定性的制度,已经导致许多改革、监督措施搁浅,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如近年来国家 实行的“禁商”政策和要求

公务员从煤矿撤股措施,都因无法操作遭到管理对象的消极抵制而使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要消除与权力有关的各种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就必须从根本上约束权力,让权力及其行使者在法制的轨道上 驯服地运作,才能釜底抽薪地解决包括“警察老板”、“官员老板”在内的许多问题。

  铲除腐败须出重拳

  □叶雷

  从警20余年,官至派出所所长。此间,从经营一个叫“香阁里拉”的小酒店开始,到拥有“莱仕德”四星级酒店。 中间有多少违法乱纪,有多大的腐败,在一名16岁少女死亡并引发群体性事件后,逐渐呈现在公众的眼前。

  这是一起典型的官商一体的腐败案件。官员的生意容易做大,秘密在于有权力做保护伞,可以违法经营;在于官官相 护,可以一路绿灯,免除所有手续和社会责任;在于有固定客源,有公款消费的“贡献”。这些都是体制内的潜规则,甚至有 人大谈腐败的好处,说什么腐败是阶段性不可避免的,说什么腐败是发展经济的次优选择,说什么腐败可以促进经济效率和增 长。那种正义之风、浩然之气是越来越少了,老百姓的较真儿、公益诉讼,千呼万唤也没有几个。“小腐败当被告,中腐败听 报告,大腐败作报告”——民间流行的顺口溜形象地说明了老百姓对这种恶性互动的无奈。

  执政党深知腐败对国家社稷的危害,所以一再强调要加大反腐败的力度,要“铁腕”治吏。反腐败,不下狠手,不出 重拳,不用重典,是难以震慑腐败势力的。对腐败案件要追根究底,不能浅尝辄止。

  还有多少潜伏的“警察老板”

  □徐林

  公安部早就明确规定,民警不得以任何形式涉足娱乐场所的经营。而身为派出所所长的徐达祥,不仅经营酒店和娱乐 场所多年,而且还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这实在出乎常人的想象。如果不是发生群体性事件,也许直到今天乃至日后,这 位腰缠万贯的“警察老板”照样活得比谁都舒服。

  表面看来,公安派出所所长或指导员,“官”小得可怜,但由于掌控着社区内的司法大权,不管你是市级机关,还是 省直部门,乃至中央派出机构,大多要对他敬畏三分。毕竟,无论是办公室抽屉被撬,还是有人聚众闹事,都得仰仗派出所出 面。因此,一些派出所长俨然一尊常年被人供着的菩萨,在其辖区甚至更大的范围内呼风唤雨,不可一世。

  在这样的背景下,“警察老板”也就应运而生,他们或以“保护民企”为由,坐得干股;或在幕后策动亲友违规经营 ,非法牟利;或以权相挟,暗中融资,从事某些见不得阳光的商务活动。就这样,公共司法资源被他们巧妙地置换成了揣入个 人怀中的经济利益。若指望这些“警察老板”公平、公正地执法,那自然无异于缘木求鱼。

  所以会如此,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当地公安部门贯彻落实公安部相关禁令走了过场;二是监管机制如同虚设, 或纪检部门知情不究;三是存在一条人脉复杂的腐败链,以致像徐达祥这样的“警察老板”违法经营多年,而被相关部门“偶 然”发现。

  到底还有多少潜伏的“警察老板”?恐怕到了该彻底查查的时候了。(版权声明:转载该条新闻,须著明来源《民主 与法制时报》,本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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