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488家违法违规供水单位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19:2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吕诺)记者5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组织的督察组在去年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供水单位559家,处罚488家,罚款金额619140元,停业整顿4家。

  2006年7月18日至31日,卫生部组织督察组赴北京、上海、重庆、安徽、四川、湖北、广东、广西、福建、宁夏、陕西、江苏、内蒙古、辽宁及黑龙江等15个省份,对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在对生活饮用水的检查中发现,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基本规范卫生管理措施落实较好。2713家被检查的市政水厂中,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占90.5%。在个别地区,仍有较大比例的市政水厂未获卫生许可从事供水活动,多个地区市政水厂在水质检验人员配备、水质检验设施配置、日常水质监测记录或报告管理上仍存在较大不足,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薄弱。督察组所检查的3877家自建水厂中,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占67.3%。约三分之一的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而从事供水活动。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将把自建集中式供水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尚待规范。在督察组所检查的9713家二次供水单位中,尚有18.8%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22.3%未建立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22.0%没有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检测二次供水合格率为80.8%。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卫生管理责任,规范卫生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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