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缔名校办民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1:1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特派记者 夏令 薛冰 朱小勇 通讯员 李诗力) “名校办民校是侵占国家的资源,中饱集团的私囊。”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表示,他准备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取缔“名校办民校”。

  彭磷基指出了“名校办民校”的4种危害:1.“名校办民校”,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国家提倡多种形式办学的,但并没有鼓励或默许,无偿或超低价使用国有公立学校的有型资产或无形资产。2.利用“公立办民校”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名校的校名、师资、土地、房屋都是国有资源。名校办民校实际上就是侵占国家的资源,中饱集团的私囊,损害学生应该享受的公平教育的权益,与贪污腐败无异。3.“名校办民校”造成的新的教育不公平。名校本来就具有政策、生源、资源上的优势,现在又进一步占用国家资源来办民校,严重加剧了业已存在的名校与普通学校的差距,加重了家长和学生的经济负担,剥夺了适龄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权利。4.“名校办民校”构成不公平的竞争。它扰乱和冲击了民办教育市场,不利于处于劣势的、急需国家政策扶持的真正的民办学校的发展。例如,土地和房屋是民办民校的最大成本,而“名校办民校”则是利用现有的、但却属于国家的土地和房屋,进行低成本甚至是无本经营。同时,它又利用名校招牌与私立学校抢夺宝贵的生源。

  彭磷基建议,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法律和政策的故意曲解的余地。同时在法律上根本取缔“名校办民校”,明令禁止公校“私有化”。停批新的名校办民校,对已经办起来的学校,进行全面的清理,并逐步将这些本属国有的资源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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