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分层次保障农村困难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1:18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7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举措。

  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我国农村人口7.37亿,占全国人口的56.1%。截至2006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有2148万人,低收入群体数量为3550万人。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33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金烈代表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低保,资金保证最重要。不少欠发达地区财政收支紧张,资金缺口难以弥补。而通常是财政越紧张的地区,贫困人口往往越多,分担低保经费的任务就越重,落实经费保障的压力越大,影响到低保工作的最终开展。金烈代表建议,应合理界定农村低保对象,对农村困难人口分层次实施保障,更好地发挥低保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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