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规划打破省域界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7:16 城市晚报

  ■特派记者刘桂杰常旭/北京报道

  本报讯昨天下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政策体制组副组长彭会军在参加吉林团讨论后表示,为了更好地统筹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振兴东北规划》目前已经制定完成,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批。该规划的制定,首次打破了省域之间的界限。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确定东北地区的区域整体定位,明确“十一五”期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目标、实施步骤和战略重点。提出综合交通体系、重大能源和水利工程设施等发展的目标与方向。提出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框架,重大产业的发展方向与目标;制定装备制造业、现代钢铁、石油化学、现代农业及加工业、高技术产业与服务业为主体的重大产业发展与产业集群规划,确定重点产业带、产业基地、都市产业区、产业园区相结合的产业空间布局体系。提出生态建设的目标、确定生态功能分区和景观生态格局,规划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制定生态管制的方案。规划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制定各类资源型城市发展的合理目标,提出发展接续产业的模式等。明确东北地区发展与周边国家经贸关系和参与东北亚合作的重点领域、合作方式、推进步骤以及具体对策。提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发展战略,制定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构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向和建立健全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保障机制,制定包括资金政策、产业政策等在内的区域政策体系,以及其它需要解决的跨省区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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