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公告将严查趁雪哄抬物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13:39 辽沈晚报

  沈阳市政府第五号公告

  趁雪打劫将严惩

  趁“雪”打劫,哄抬物价,这种不良现象,一经发现,将被严肃处理。

  昨日晚9时许,继沈阳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第四号公告三小时之后,沈阳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又发布第五号公告。公告如下:

  对于个别人利用这场雪灾趁机哄抬物价,出租车、小公汽拒载、要高价等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要予以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保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广大市民一旦发现上述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工商部门投诉电话:12315,交通部门投诉电话:31306611。

  (辽沈晚报 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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