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与回答的艺术的探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21:54 央视国际

  借这篇对发问与回答的艺术这篇文章来谈谈,在辩论中的发问与回答希望大家可以,了解辩论的真正内涵。

  曾有“全美最红刑法律师”之名的Edward Bennett Williams,曾在时代杂志(1959年6月)上谈到英美法系法庭辩论中最困难的技巧——反对询问(cross examination),他说: “反对询问是种艺术,它如同要求你把绳圈套在被叫来伤害你的证人身上,并要控制他,反过来教他帮你。你可想象与证人共处一暗室,他手持匕首,随时都想捅你一刀,此时你必须紧跟着他。决不能在质询中做试验,决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若你确知答案,而证人却不是如此回答,你可立即干掉他,否则就是他干掉你。也切勿攻击不重要的论点。此外,当你问出要点,要按兵不动,别让证人发现。终结陈词(Closing argument)才是你在陪审团前,引申破坏的时间。”

  质询是奥瑞冈式的一大特色,也是其习自英美法庭的阶段。而本章便是要讨论质询的技巧与准备。

  质询者:

  质询时,质询者要注意下列十点:

  (1) 当对手发言不太明确时——不论其是否故意为此,你都可用质询来确定对方立场,例如:

  问:“您方的计划中说,高中联考应加计在校成绩,请问是在笑成绩中的哪一部分?”

  答:“智育,透过此法,我们可。。。。。。”

  问:“谢谢您,我已得到我要的答案。”

  反方透过这简短的问题,得知正方要加计的是智育成绩,就可放弃预先要反驳加计美、群两育分数的论点,而集中讨论智育。

  (2) 也可用质询来暴露对方证据的缺失,例如:

  问:“您方认为应给执法机关更大的权利,因为去年的犯罪率上升了十六个百分点,对不对?”

  答:“是的。不只是去年,每年皆有增加。”

  问:“您方的资料来源是什么呢?”

  答:“联合报。”

  问:“联合报的数字又从何而来呢?”

  答:(看看卡片)“从。。。。。。呃。。。。。。我看看,从法务部,对,从法务部。”

  问:“从法务部,好的,谢谢您。”

  此时,下位上场的辩士,即可拿出预先准备的法务部统计资料,想观众说明:“各位,法务部的资料上有这样一句话,这份统计资料不可以用来逐年比较,因犯罪率的增加和人口增加一样是必然的。”

  还有一个例子:

  问:“您方认为企业回逃避环保工作,是吗?”

  答:“是的,他们当然会逃避。”

  问:“您可以念一下这张卡片吗?”

  答:“好的。企业环境研究报告。各企业在遇到太高的税赋与过量的限制时,会考虑迁移。”

  问:“这份研究报告指出,企业的考量是基于税赋与限制,是吗?”

  答:“呃。。。。。。,是的,但我认为。。。。。。”

  问:“这份报告有提到任何企业会因环保而迁移吗?”

  答:“呃,没有,它没有提到,但环保问题确是其中一部分,我方还有资料可以加以证实。”

  问:“我问的是,这份报告有特别提到环保问题吗?”

  答:“它有提到过量的限制。”

  问:“它没有提到环境保护。谢谢您。”

  在这段质询中,质询者已指出对方在运用证据上的疏漏。答辩者或其队友,若未能在以后的发言中提出其他的有力证据,此点恐怕很难成立。

  (3) 也可用质询强化自己的立场。例如:

  问:“您方并未回答我方对安乐死审核委员会成员资料的质疑,对不对?”

  答:“但是,但是我们。。。。。。”

  问:“您方并未回答,我希望能在待会儿听到,谢谢您。”

  这简短的问题,就显示出对方遗漏了某个论点。在“经济援助大陆”的辩论中,还有另个例子:

  问:“我们的资料显示,中国大陆急需一笔经费,是吗?”

  答:“是的。但他们不会接受中华民国的援助。”

  问:“我方已说过,他们若不接受,需要这笔钱的大陆同胞会不高兴,他们会知道,中共为了面子而害了他们,是吗?”

  答:“是的,但是。。。。。。”

  问:“只要我们宣布经援,中共若接受,我们就帮助了大陆同胞;中共若不接受,我们就赢得了民心,是吗?”

  答:“应该是吧。不过。。。。。。”

  问:“谢谢您。”

  (4) 可以用质询回应对方的攻击。

  问:“您方刚才批评我方的政策,认为无期徒刑的受刑人,假释后仍可能再犯罪而危害社会,是吗?”

  答:“是的,我方证据显示,他们仍有再犯的例子。”

  问:“好,他们可能再犯,那该怎么办呢?”

  答:“应处死刑,将他们与社会永远隔离。”

  问:“一般人可不可能犯罪呢?”

  答:“可能,但这些人不是一般人。”

  问:“您方是否有证据,指出这些人的再犯罪率高于一般人?”

  答:“呃。。。。。。,没有,,没有证据,不过这是想当然耳的事。”

  问:“您没有证据,谢谢您。我的问题完了。”

  上例是个运用质询十分成功的例子,质询者先挑出对方对己方的攻击点,再加以反驳。

  (5) 质询者应避免向“开放式问题”,而让答辩者有任意回答之机会。例如:

  问:“您觉得堕胎应合法化吗?”

  答:“当然,理由有三。。。。。。”

  质询者若问出“你觉得”、“你认为”这类型的开放式问题,答辩者通常会乘机大发高论。千万注意,质询是质询者的宝贵时间,切勿教答辩者浪费了你的时间。

  除上述五点,质询者还要留意下列六点原则性事项:

  (6) 质询者应尽量缩短答辩者的回答(但不必缩短到只许他说“是”或“不是”的地步)。得到答案,或认为不宜追问时,可用“谢谢您”来简短回答。

  (7) 质询者不应以答辩者的回答来引申论证。质询是发问并获求答案的时间。至于回答对己方有多大利益,应在申论或驳论中说,不应放在质询中。

  (8) 问题应简短易懂。杂乱无章、含混不明的问题,不仅会教对手摸不着头绪,也令教裁判感到困惑,而且也可能使对手要求你解释或重述,因而浪费时间。

  (9) 不可在质询中申论,但可介绍问题的背景。如“我方这儿有一份由中华经济研究院在民国七十四(1985)年的报告,其中谈到一个和我的问题有关的概念,请问。。。。。。”

  (10) 切记Williams的忠告,千万别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别攻击无关紧要的论点;也避免询问无法反驳的论点,否则不但显出你在这点上的失败,也浪费了本可以完成其他任务的时间。切记:攻击你能攻击的。

  我想大家已经看到了以上的文章,其中说了很多提问的方式与方法。那么怎样从开始就培养出自己对提问很回答的思维技巧呢?其实,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是来源与生活和对生活的观察。

  还有就是在辩论中,许多的初学者都尤其是在功辩的阶段都准备的大量的所谓的正面回答的问题比如:“……请正面回答我 :是或不是”。也许是因为在所谓的校级比赛中如果没有经过系统的辩论学习,都是新手对这样问题无从下手,而导致这样的问题成为了辩论界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的吧!其实,如果是一个经验老道的辩手很容易就会找到一个让你的答案相斥,又能说明问题的第三种答案。所以在提问的学习上的确是门相当丰富的学问。如果想学好这门学问就要看大量的资料,去理解发问这门艺术的内涵是什么?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正确认识在辩论中,发问的作用,学好这辩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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