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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方明:公众参与地方事务需制度创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4:58 新京报
地方公共事务的公众广泛参与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过去,我们大多通过人代会和政协组织来代表人民行使公共事务参与权。但是,20多年的实践证明,仅靠这种形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公众参与地方事务可以通过委员会和理事会的形式 所以,为了建设法治政府、确保科学和民主的决策,公众参与地方公共事务需要制度的创新。我建议,应在所有有关辖区内公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与政府部门相对应,成立由公众组成的各种咨询委员会和理事会。例如,地方有土地规划部门,就成立相应的由各界公众组成的土地规划咨询委员会;有计划委员会,公众也要成立相应的计划咨询理事会等。 这些委员会和理事会必须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员数量视城市人口数量而定。一般来说,在一个城区有50万人口的城市,每个委员会和理事会的人数应该在20-30人左右。全部人员数量控制在400人上下。 参加人员由普通公众组成,市民可以自愿报名。但是,条件是参加者必须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为了防止这种组织异化为特殊利益集团,委员会和理事会成员没有报酬,最多有些路费补贴。这种组织主要是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意见,反映人民的呼声和愿望。政府内部人员也可以是组织的成员,但是只能占少数。 在逐步试点取得进展的情况下,可以用法律的形式,将这种公众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的方式确定下来。 国外扩大公众参与地方事务的经验 事实上,以上做法是发达国家地方政府的通行而成功的做法。以美国的地方政府为例,西雅图市有41个由专家、政府官员、市民志愿者组成的各种理事会和委员会,有470多名市民为市政议会、市长和市政府各个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和进行监督。在杜克大学所在的北卡罗来那州的杜姆市,活跃着25个主要由普通市民参加、与市民生活质量有关系的委员会和理事会。参加人员有290多人,其中80%的人员是普通市民。他们参加城市的管理,由自己申请,市议会和市长任命。这些参与的市民大多无任何报酬,委员会和理事会对从有线电视、历史遗迹保护,到公共交通服务和城市工程开发等一系列的公共事务,为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得克萨斯州的库帕斯克里斯蒂市,在市议会下面,设有51个专门的理事会和委员会,共有500多名市民作为志愿者在这些专门的理事会和委员会里为城市的立法机构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这些理事会和委员会的成员由市民自我申请,任期2-3年不等,领导由市政议会任命。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城市计划委员会”。按照库帕斯克里斯蒂市的《城市章程》有关条款规定,该委员会由9人组成,由市议会任命,任期3年,负责对包括财政预算、土地规划使用、资本项目开发、信息收集、今后5年的发展等有关城市全面发展的各个方面的计划提出建议,参与修改,对城市发展起重要的咨询和监督作用。虽然我国与美国的国情不同,但是,对改善城市管理,让地方政府接受公众的监督,让人民有更多的参政、议政渠道的追求应是一致的。 社会主义是大海,海纳百川,不会枯竭 温家宝总理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社会主义是大海,海纳百川,不会枯竭。我们不能简单照抄、照搬外国的既存制度,但是,不照抄、照搬,不是停滞不前,无所作为,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学习别国在执政能力和执政方式上的一切合理和先进之处,这样才能创造出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 我相信,一个具有广泛公众参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公共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发展社会将有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韩方明(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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