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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黄鸿翔针对独生子女政策提出新设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5:13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申剑丽)取消独生子女费,将这笔费用直接用于购买独生子女的医疗保险,或给其父母购买养老保险,来缓解一些地区养儿防老的愿望,缓解男多于女的人口性别比失调状况。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区划研究所研究员黄鸿翔反复修改该设想,准备在本次政协大会发言时提交。 黄鸿翔说,独生子女家庭与非独生子女家庭相比,面临着诸如子女伤残、家庭养老等更高的社会风险。这种风险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黄鸿翔介绍,目前我们执行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主要是发给独生子女费,标准是夫妻双方每月5至10元。他建议调整思路,不再发放这不起作用的独生子女费,而集中这部分资金,并适当增加国家财政支持,为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贫困的独生子女家庭,提供适当的社会保障,对这些家庭提供医疗、养老方面的帮助,以抑制其生育愿望。 黄鸿翔具体说,如果国家财力做得到,可以考虑为每个独生子女购买医疗保险,或者是大病医疗保险。 黄鸿翔同时建议,为独生子女的父母(特别是农村地区)购买养老保险,他解释,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观念很重,超生绝大多数都是为了要生儿子,如果能为其购买养老保险,使他们有所保障后,大致能够消解其生育愿望,也可以缓解我国越来越严重的人口性别比失调状况(男多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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