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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文家庭建议打破行业垄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7:35 潇湘晨报
本报北京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打破垄断!”全国政协委员文家庭对各种垄断现象评价说,没有社会的公平,就不可能建设和谐社会。 目前,我国存在的垄断主要是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自然垄断是指由市场的自然条件原因而产生的垄断经营,如铁路、邮电、通信、供电等。行政垄断是指体制或政府授予特殊权力限制经济活动竞争行为而产生的垄断。 “我国行政垄断往往又与行业垄断相结合。如我国的电信行业靠其垄断特权制定了霸王条款:初装费、月租费、双向收费、漫游费、信息费、停机费。”文家庭委员说,2006年中央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某电力公司一名普通职工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10倍,农民收入的45倍。各行各业都在日趋激烈非常残酷的市场经济中拼搏,只有垄断行业旱涝保收,且收益丰厚。这么公平吗?如此下去、能建成和谐社会吗? 文家庭委员还说,行政垄断说白了就是将政府行政权力商品化,在市场经济中,以“规范”为名,行“垄断经济利益”之实,是典型的“掠夺民利”。一是阻碍了市场的发育,二是造成社会不和谐,三是形成一种赤裸裸的、光天化日下的公然进行的掠夺型腐败。 “我国应尽快制定‘反垄断法’,推进垄断性国有企业改革。”文家庭委员说,垄断行业既然是人民委托给政府经营的,垄断利润就应全民共享,否则就是侵害全民利益。改革风险要全民负担,改革成果也应让全民共享。记者刘勇 胡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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