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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奔走 同事婚恋“合法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8:39 重庆商报
966965·妇女维权热线 公司规定员工间不能恋爱,我该怎么办?”昨日本报开通妇女维权热线第一天,高新区吴小姐遇到的难题得到顺利解决。而长期受到前夫骚扰的王女士也在律师的帮助下拨打了报警电话。今天,我们的维权行动仍在继续。
昨日,本报热线室,饶敏律师值守966965为女同胞现场维权 记者龙在全 摄 同事恋情终于“见天” 高新区吴小姐一年前应聘进入一家大型私营企业,该公司规定员工间不能谈恋爱和结婚,否则将勒令其中一人辞职。不久后吴与同事代先生谈起了恋爱并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将失去工作。 饶敏律师表示,我国宪法和婚姻法规定,公民恋爱和婚姻自由,该公司规定非法,因此没有法律效力。 记者当即赶到该公司调查此事,该公司负责人称,公司制定这一规定是为了防范夫妻二人同在企业产生的徇私行为,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他称,将立即取消这一规定,并愿意为他们证婚。 前夫屡骚扰律师建议报案 家住渝中区的王女士“不好意思”打进热线,于是请来了自己的哥哥帮忙讲述。王先生称,妹妹离婚后其前夫李先生时常来骚扰,有一次在妹妹和客户签完合同后抢走货款。而只要听说妹妹去相亲,他便会前去搅局痛打新男友。在律师和记者的建议下,王女士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昨日的热线来电中,关于离婚后情感纠葛、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比较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