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纪豹受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8:40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乌鲁木齐讯原乌鲁木齐市政协副主席兼乌市计委党组书记于纪豹,因受贿241.45万元、美元1000元,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受贿所得予以追缴。这是记者5日从自治区高院了解到的。

  于纪豹,59岁,山东人,大学文化。2003年11月3日因涉嫌受贿被刑拘,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2004年9月15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此案。乌市中院认定,于纪豹利用职务之便,以借款、出国考察、领取董事费、购买飞机票的名义,分7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合计241.45万元、美元1000元。故乌市中院一审以于纪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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