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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尊重妇女 媒体责任更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9:17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3月6日专电 (记者周雷) 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妇女的地位和社会的性别平等问题又引起公众关注。一些专家认为,媒体本身存在一定的“性别歧视”,尊重妇女,媒体的责任更大。 曾为媒体记者、国际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妇女权益和社会性别主题协调员的冯媛认为,媒体存在许多“性别歧视”。“首先,不加检视地遣词造句,随处可见充满性别歧视和性别成见的语言,如‘改嫁’‘遗孀’‘大男人’‘弱女子’‘处女地’等。” 冯媛认为,不少媒体的报道实际上在强化男性优越,充满猎奇的笔调很常见。在字里行间和角度上,往往将暴力合理化,如说火烧妻子的男子是由于不可遏止的愤怒,残害妻子的男人是怀疑妻子有外遇,而没有传达这样的信息:任何情况下,一个人都无权对另一个人施加暴力。 对此,冯媛呼吁,媒体在报道新闻时要注意它对不同的性别群体各有什么利弊,哪个群体最受负面影响,如何避免。同时还应留心性别歧视和性别成见的词语,不要让它们出现在自己的报道或编发的版面(节目)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博士后出站人员尹旦萍认为,媒体不应只专注“美女”之类的词,更应该关注边缘的女性人群,如农村的老年“留守女性”。 在专家看来,报道困难妇女群体时,要看到这常常不是她们自己的过错或原因,而是多种原因造成的;要看到她们改变现状的努力或潜力,而不是把她们当作简单的受害者、受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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