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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客强国论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0:5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7日讯 今日上午,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客强国论坛,以“实施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三秋树”问:现在的诉讼中,陪审团制度算完善吗?没有完善的陪审团制度是否要影响审判公正?怎样完善? 万鄂湘回答:我国实行的不是陪审团制度,而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就是说,陪审团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两者是有区别的。陪审团是英美法系一种审判制度,陪审团的成员只对案件的事实做出认定,也就是回答刑事案件中的被告是否有罪这样一个问题。他们对被认定有罪的被告应该适用哪一条刑法,做出量刑的决定没有发言权,这是法官的权力。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与此不同,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庭审和评议与真正的法官的权力完全一样,他们不仅可以认定事实,也可以决定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由此可见,我国的人民陪审员比英美法系的陪审团成员的权力要大得多。 去年五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有关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全国各地中基层法院已经开始普遍实施。从目前情况来看,效果不错,这一制度体现了司法民主和公开,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司法活动当中,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大有裨益。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制度,会有哪些问题可能需要实施一段时间才能发现。但是,已经有专业人员表示出某种担心,部分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和他们的中立地位是否会对法院的公正判决产生一定影响,我们正在密切关注这个问题是否存在,以便今后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相关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客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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