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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鄂湘:将重点解决司法权地方化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0:5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7日讯 今日上午,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客强国论坛,以“实施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寂静之炎”问:现在的法院人员的工资是由政府支付,人民法院怎么处理个人和政府的关系,保护个人的利益? 万鄂湘回答: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就为人民法院处理个人与政府的纠纷提供了独立审判的宪法保障。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司法机关的经费由同级政府部门提供,就可能会产生一些司法权地方化的问题,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必须面对的,并要重点解决的一个问题。 从行政审判的实践来看,政府为法官支付工资,对行政案件造成的影响,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因为目前行政诉讼的大部分被告一般都是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机关的财政预算部门当被告的情况并不多。 相关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客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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