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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代表建议制定《保安法》规范行业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2:33 新闻晚报
“保安的表现让人不放心,什么人都能随便进入,有点不负责任”、“我们小区的保安是临时招来的,根本没经过培训”……在现代社区中,保安已经成为业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安全保障”。在全国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尹继佐提出,目前全国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从业人员有上百万之多,他建议制定出台《保安法》,规范保安行业发展,保障市民的“家门口”安全。 社区保安问题不少 如今,基本上每个社区、公司都有自己的保安队伍,在提供安全防范服务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陌生人进了小区就跟没看见一样,捡垃圾的、发小广告的全都可以自由出入……”保安形同虚设是让业主很“头疼”的问题。 不少业主表示,保安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保障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可经常出现的状况是门口保安要么昏昏欲睡,要么就是看不到人影。在有的小区,甚至还发生了保安监守自盗、殴打业主等事件。 截至2005年底,全国各地经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服务公司已达2000多家,从业人员发展到100多万人,如果算上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企业,人员当在400万以上,而且每年还在快速增长。尹继佐代表说,保安行业的发展,满足了社会各界不同层次的安全需要,促进了就业。但是目前,不少社区或公司因省钱省事,往往雇佣了没有从业资质的保安,或者在社会上临时招募,这些被临时招募来的保安,没有经过正式培训和审查,素质普遍不高,不仅不能保卫社区安全,反而成了一种新的安全隐患。 此外,该领域还存在行政垄断和政企不分;良莠不齐,大量非正规保安未纳入监管;从业人员地位低下,权利得不到保障;市场存在地区封锁,保安从业人员自由流动困难等问题。 代表建议立法规范 尹继佐代表指出,种种问题都呼唤着对保安服务业及其从业人员加以立法规范。日本、美国、韩国等都已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目前,我国保安业的规范性文件,在国家层面只有《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内容简单,且存在行政垄断、政企不分、管办混淆等问题。一些省、市、自治区也制定了地方法规和规章,但立法层次偏低,无法适应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资质体系的需要,不利于构建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市场体系。 尹继佐代表提交的议案中草拟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法》,共七章四十六条,其中对保安行业的准入“门槛”、从业人员资质、服务标准、权力和义务等都作出了相关规定。其中写到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酒精、麻药、大麻、鸦片、兴奋剂等成瘾的人不得从事保安服务业。尹继佐代表说,只有立法规范保安市场、加大对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才能促进保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真正保护社区安全。□晚报特派记者张勇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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