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台意见扭转城市建设奢华浪费风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4:57 新华网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提倡‘少花钱,多办事’,‘一块钱要当两块钱来花’,可现在许多地方,恐怕在拿两块钱去办一块钱就可以办的事了。”

  这些年来,就城市建设领域中存在的浪费问题,两院院士、建设部前副部长周干峙多次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上书高层。

  他日前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之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刚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

  受温家宝总理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去年9月主持召开座谈会,就《若干意见》进行讨论,周干峙参加了这次会议。

  此前,温家宝作出批示,强调要从管理和制度上解决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城市建设中贪大求洋、浪费资源、缺乏特色等问题。

  现已公布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端正建设指导思想,加强对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增强评审与决策透明度,防止单纯追求建筑外观形象的做法,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建立健全制度是重要的,”周干峙表示,“但从根本上说,奢华浪费的风气必须扭转,什么东西一旦形成了社会风气就很麻烦,解决起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浪费现象已到了惊人的程度”

  《瞭望》:你多次呼吁重视节约问题,能谈谈具体情况吗?

  周干峙:中央强调科学发展观,提倡节约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十分英明。我感到节约这个问题在城市建设行业很有必要多说说,因为节约是和谐的基础。在经济发展以后,城市建设中的浪费现象已到了惊人的程度,包括资源、土地、人文,物质和非物质方面的浪费。

  粗略地说,城市建设的浪费直接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决策浪费。现在我们有一些重要项目,事实证明决策是不对的,在决策过程中匆匆忙忙就定下来了,后来发现根本不应该这么干,说远一点的一个典型,就是珠海机场。在周围已有多个机场的地区内,硬要花几十亿元再挤进去一个机场。十年过去了,这个机场每天只有几个航班,经营结果——每年要赔上7000万元。眼看还要一年一年地赔下去。

  二是规划不当。许多开发区,不少项目留了备用地,长期占而未用。土地浪费从职责范围和操作层面讲,是规划的浪费。这种浪费纠正起来时间很长,规划用地不当,选择在错误的地方,还带来配套设施浪费和长期使用中的浪费。

  三是设计工作方面的问题,也有设计指导思想造成的问题。许多中小城市都有宽马路、大广场,对居民并无方便,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更多的是追求气派,崇尚新、奇、洋、怪。不少地方的机关办公楼大而无当。很多公共建筑,设备、装修豪华,和实际经济水平不相称。由于设计体制方面的关系,设计院不负节约或浪费的责任,业主定的标准越高,设计院的收入越高。

  四是工程质量低劣,使用寿命大大缩短,甚至出现工程事故,损失还不只经济方面。

  五是运行管理方面的浪费。能耗、水耗往往不被重视,造得起,用不起,必须靠补贴才能使用的项目已经不少了。

  六是大拆大迁,过早拆旧造成浪费。此风近年来刮起,往往以节地为名,三四十年房龄的房子都要拆除。目前,在北京等大城市,不仅一二层的老房子都要拆迁,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六七十年代盖的五六层,以至七八十年代建的九层十层的房子都有开发商盯着,去搞所谓的再开发,谋取其中的土地利益。

  以上六个方面加起来,这个账很难算,但我的估计,因浪费造成的损失,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百分比至少10%。我们的GDP一年是十几万亿元,其中大约一半是用于城市建设投入,全国加起来可能达7万亿元左右。如果浪费百分之十就是好几千亿元啊。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提倡“少花钱,多办事”,“一块钱要当两块钱来花”,可现在许多地方,恐怕在拿两块钱去办一块钱就可以办的事了。

  “大拆大迁之风正越演越烈”

  《瞭望》:一些地方认为,30年房龄的房子就可以拆,有依据吗?

  周干峙:所谓30年期限,并无根据,只是过去建设部有过要求,就是非临时建筑至少要保证30年安全期。并无30年以上就可以拆的规定。过去,大家希望旧城要改变一点面貌,但经济条件不允许;现今你要保护一点旧城,但拆老房子的劲儿却越来越大,大拆大迁之风正越演越烈。主要是由于城市土地价值凸显,拆旧建新意味着拆一建三、建五,甚至建更多面积。扣除给原住户补偿,提供市政建设费等等,开发商仍可获大利,一个几万平方米的小区动辄若干亿元。这些现实的、局部的、一时的利益,当然吸引一部分人,只是由此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等全局性、长远性利益,就无人问津了。

  我国城市房屋大体总计有400亿平方米,30年以上房龄者至少有三分之一,如果正常维护使用,能再用几十年的,至少还有100亿平方米。如果都要拆除,都变成垃圾,再用资源去建设这100亿平方米,经济上受得了吗?除了经济节约问题外,还必须考虑原居民的安居问题。一般只要居住条件能保持一定水平,人们总是故土难离,没有必要强制人家迁到边远地方。现在,对老房子用而不修,客观上也造成过早拆旧,以至强制搬迁。这对社会安定也是不利的,和一些发达国家保护历史街区的做法也是完全相反的。

  “一些历史文化名城,老房子几乎快拆光了”

  《瞭望》:大拆大迁问题,还影响哪些方面?

  周干峙:还涉及一个大问题,就是冲击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使城市中本当最宝贵的资源——文化、艺术资源,却被当作糟粕、垃圾,面临拆除。一些历史文化名城,老房子几乎快拆光了。

  北京的四合院和胡同已所剩无多;南京金陵古城也几乎消失;彝陵(常州)古城也已见不到踪影;连一些中、小名城,也往往把古城区彻底铲除。是不是因为古城老屋已影响安全,非拆不可了呢?显然不是。欧洲城市,几乎无一不保持自己的一片历史地段,留住城市的记忆,在教育、旅游等方面起重要作用。当然也要改造一些破烂地段,但谁会热衷于去拆光老房子呢?

  《瞭望》:像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解决起来那么难呢?

  周干峙: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有一个对勤俭节约和尊重历史的认识问题。崇尚节约、尊重历史本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讲究面子、喜新厌旧也是国人常有之陋习。特别是刚刚富起来,往往就爱摆气派,装点门面,夸耀今日。

  一些城市在开发初期只是热衷于个别突出的公共建筑和新开发区,后来土地利用严格控制了,注意力就转移到拆迁改造老城上来。拆迁有一时的经济效益,符合部分居民利益,在门面地区小范围内,可取得大的开发利益,作为城市领导,自然重视、支持,不会马上意识到有多大负面作用,更意识不到会形成崇新、崇洋,以至发展成为一种奢华的风气。

  另外,对城市领导,还有一个考核机制和政绩观的问题。建设工程产生可观的GDP产值,只要有人埋单,建设有GDP,拆迁也有GDP,这就使楼越盖越大,拆得越来越多,就是所谓要“一步到位,几十年不落后”。

  值得注意的是认识问题一旦成为共识,进而成为社会风气,解决起来就并非易事了。

  我国城市建设的风气有两条和世界潮流不同,一是欧美发达国家,一般对历史遗产视为瑰宝,不少国家,50年以上房龄的老房子,都作为法定遗产,保护下来,有些允许里面改造,但外观不得改变。因此,城市文化气氛浓厚,而不妨碍现代生活利用。

  二是利用旧有设施已日益普及,由所谓“4R”(Renew、Reuse、Recycle、Reproduce,即翻新、再利用、循环利用、再制造)发展到“循环经济”,正在改变整个消费和生产观念。已经开始形成一系列的所谓“再制造业”。从机械装备到飞机、汽车以至电脑、手机,都不主张不断丢弃更新,而要资源循环,充分利用。占用大量物质资源的房屋建筑、城市设施,岂能把本来可以改进利用的财富轻易抛弃,耗费资源、制造垃圾?

  “社会风气是一个根本问题”

  《瞭望》:那么,应该怎样才能杜绝浪费、发展节约经济呢?

  周干峙:树立健康的社会风气是一个根本问题。最近中央已经总结了历史经验,号召要改变发展模式,发展节约经济、循环经济,建设和谐社会,这是历来勤俭建国思想的科学发展,也是民心所向、世界所趋的、至关重要的、完全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始终不渝地坚决贯彻。

  具体措施有三,一是社会风气要有各级政府引领。有了各级政府的表率和示范,人们记忆犹新的、健康的社会主义国家、廉洁的人民政府,将产生无穷的力量;二是学习国际先进经验,改变一些落后观念,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建设工作;三是对建设管理要法制化、规范化,包括不以GDP论政绩高下;项目决策要有科学分工和明确责任人;尊重多数,尊重专家。

  我国的历史经验多次表明,有了正确的方向和民意所向,加上教育、媒体等多方面的配合,很多难题是可以迎刃而解的。相信不需要太长时间,我国的社会面貌、人的精神面貌,一定会发生健康的、可喜的变化,从而使我国的社会经济走向一个新的境界。□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王军 实习生 于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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