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议政录:听证会不能成为“涨价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6:2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高增双)一些价格听证会被群众称为“涨价论证会”,还有更甚者,不经听证就直接调整价格。“这不仅引起群众的不满,更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孙桂华建议,有必要制定一部程序严格、可操作性较强、能切实保护利害关系人合法利益的《听证法》。

  孙桂华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民主政治的进步,听证作为保护利益关系人合法利益、加强决策透明度、保证决策公平、公正的制度,被日益广泛地运用,在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中正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可操作性较强的专门法律法规,一些政府部门不能充分尊重民意,一些听证会流于形式。

  孙桂华说,应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听证法》。可以先对《行政处罚法》《价格法》《立法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有关听证的条款进行立法解释,使其程序明确、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孙桂华建议,应将公正平等、公众参与、公开透明、理性选择、合法规范、提高效率作为制定《听证法》的原则,《听证法》的内容应包括:听证会的适用对象、组织者资格;代表的产生方式;信息公开;听证结果的法律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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