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部分酒店设最低消费引消费者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6:59 人民网

  本报讯 记者邓义波报道: 2月24日,记者在长沙市酒店采访时发现,部分酒店仍然设有“最低消费”,引起消费者质疑。

  “小包厢最低消费680元,大包厢最低消费1280元。”记者在位于八一路中路的一家酒店预订包厢时,负责订餐的服务小姐说。

  而在位于沿湘大道的一家食府,订餐小姐则告诉记者,“食府小包厢最低建议消费580元。”“这不是最低消费吗?”记者提出质疑。“不是最低消费,而是建议消费,”订餐小姐一再强调。她还告诉记者,如果不达到580元的消费,将另外加收10%的服务费。

  在酒店,记者就最低消费一事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他们表示对于最低消费不能接受。“这不是强制消费吗?”王小姐笑着说。而一位男士则认为:“去酒店用餐将根据实际需要消费,如果设最低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像这样的包厢我是不会预订的。”

  “最低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不允许的。长沙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的同志在接受采访时明确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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