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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律环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21:2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邬焕庆)“我国无论在个人慈善意识、慈善规模以及慈善事业的规范上,都与一些发达国家存在着差距。阻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主要是专项的慈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慈善捐赠以及慈善事业的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温克刚说:“实际上我国很多企业、个人是有捐赠意愿的,但不少人担心捐赠无法真正达到救助的目的。” 在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一些代表委员对报告中提出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发表了看法。 “全国1000万个正式注册的企业中,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这种情况应该改变。”全国政协委员王克英说,“国家应加快制定并实施慈善事业促进法,从慈善组织的法人地位、慈善组织的运作准则以及相应的税收减免等方面进行规范和保障,并明确对‘假慈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全国人大代表黄玮说,据统计,我国现有的慈善组织每年募集的资金仅占GDP的0.1%,水平比较低。 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着不少问题,社会上“多头募捐”现象严重,募捐行为不规范,个别慈善组织运作不规范。 “民间的捐赠热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护。一旦形成了‘依法行善’的局面,势必会给慈善事业加上一把火。”温克刚说,“‘依法行善’可以让民众放心捐赠、乐见其施,从而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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